2016年2月28日 星期日

擴大律師強制代理-律師奧援,有效維權

就民事訴訟程序,除小額事件外,應擴大律師強制代理,原則上不許本人訴訟,仿照德國,以提高審判效能,確保當事人權益。近十年來,律師錄取大幅增加,律師人數已不是問題,若在完全市場競爭下,其服務及收費之差異化,指日可待;同時,因資力不足者得申請法律扶助派遣律師,沒錢請律師早已不是理由,擴大律師強制代理之基礎條件,已經成熟。擔憂律師素質不齊,可藉委任律師定型化契約書、強制律師責任保險予以平衡,加上「公開律師市場資訊」,不良的律師自然被市場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