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8日 星期日

支持選擇權陪審制-雙軌併行,穩健公平

就刑事訴訟程序,贊成人民參與審判,且唯一支持陪審制,陪審團只做事實認定(也許加上是否判死刑),具一般智識理性的人民都能勝任。參審制值得商榷,只因法律沒那麼簡單,法庭不可能是法學教育速成班。觀審制,嗯,不值得批評了。新增陪審制與現制雙軌並行,被告在一定要件下得行使選擇權,一來降低衝擊以提高可行性,二來藉由陪審制與現制間自然消長,較穩健、慎重進行制度轉換,萬一後悔也來得及回頭。陪審、參審、觀審制的簡單比較,可參考司法院整理的對照表:http://www.judicial.gov.tw/Guan-Shen/intro05.asp

於2016年9月20日加註:問題沒那麼簡單,牽涉很廣,本文已不代表本連線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