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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分享:90秒告訴你「法官、檢察官」到底是哪裡不一樣!

我們分享一則司法院的新廣告 https://youtu.be/6tUBKEM-1Rg
 
我們遇過許多民眾搞不清楚檢察官跟法官的差別,雖然公民教育已經推行很多年,但是審檢分隸的基本觀念,還是不如「包青天」「一條龍式」的司法形象深植人心。

我們肯定司法院推出這樣新型態的司法普及教育宣導,期許司法院未來推出更多更貼近社會脈動的公關新作為!

2016年11月2日 星期三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關於司法院新任正副院長、五位大法官、正副秘書長等就職的聲明

司法院新任大法官並為正副院長及五位大法官,昨天均已走馬上任。再加上司法院正副秘書長、法官學院院長等新任一級主管,新司法院儼然象徵司法改革下一階段的啟航。欣見長期堅持改革立場的資深學長,在改革的關鍵時刻承擔這樣的大任,我們首先致上祝福及肯定,並肯定許宗力院長在人事方面展現新思維,託付改革的任務予具備改革背景的法官,對法官群體本身極富激勵意義。
 
面對這樣一個外界泰半給予正面評價的司法領導團隊,我們展望今後的司法,「既期待又怕受傷害」。對於許院長提出的六大改革,我們致上高度肯定,不但有助於打造符合國民期待的司法,並可望從根本上解決若干由來已久的實務問題;細繹許院長近日兩次談話的內涵,可知許院長關切的面向,既深且廣,六大議題實則幾已囊括當前司法主要問題。需要改革的地方眾多,但司法資源卻有限。我們衷心期待許宗力院長兼顧理想與現實,逐步端出務實可行的方案,莫使粲然大備的改革藍圖,徒為國民與法官可望而不可及的天邊彩霞。

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程序啟動了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程序今天啟動了,網址 http://justice.president.gov.tw/
摘錄其說明:
「關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司法改革是現階段臺灣人民相當關切的議題,為了建立一個屬於人民、回應人民需求、讓人民信賴的司法體系,我們決定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有別於過去由法律專業人士主導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我們將會廣泛徵集民意,納入政府部門、專業社群、民間社會的共同參與,凝聚改革方向,形成有效共識。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目前規劃將以三階段方式進行,分別是:意見徵集、分組議題討論、總結會議,目前所啟動的即是意見徵集階段。總統府預計於105年11月中旬設置非法律專業人士過半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總統將自任召集人,統籌規劃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相關事項。」

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

分享黃茂榮大法官:外界應關心司法官身心高負荷

黃茂榮大法官:「司法首長在業務報告中提出今年新收、結案數量,還常提到在人員沒有增加的情況下,結案數字仍能再創新高。但外界很少思考的是,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這些高效率的結案數字背後,得靠多少基層司法官夜以繼日,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才能完成。」
 
準司法院長許宗力於立法院通過人事同意權案(105年10月25日)後所發表的新聞稿,也特別提到當前司法改革議題包括「合理減輕法官工作負荷」。
 
我們感謝司法高層對於法官工作負荷問題的重視,我們由衷期待新司法院通盤妥適評估人力及資源配置,推動「法官有感,人民有利」的改革措施,同時更盼望社會各界朋友正視並了解法官工作負荷的真實現況。
 
我們在此也要聲援檢察官,檢察官的工作負荷,同樣處於過勞,尤其階級與審級之間多有勞逸不均的現象,亟待主事者在廣義司法改革的脈絡下,對症下藥。

2016年10月15日 星期六

司法改革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分享民間司改會「選出全民認為最迫切需要解套的司法問題」投票結果&王子榮法官:獄政改革第一哩路─林克穎不引渡只剩下悲憤嗎?

狹義的司法改革,應該是指司法審判品質的提升。而廣義的司法改革,則廣泛指涉一切與司法有關問題的解決,不僅包括司法院主管下龐雜的司法行政事務,更少不了法務部主管的檢察體系、律師業、獄政及更生輔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調查、廉政、執行公法債權等事務,較重要的還有內政部主管的警政、社會安全網等事務,其他與司法相關的事務還非常多,而法治教育普及化、媒體改革,也是廣義司法改革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民間司改會於今年5/5起進行的「全民司法改革運動」第一階段,以網路投票「選出全民認為最迫切需要解套的司法問題」,投票結果(如附表)是很重要的實證研究資料,顯示理性公民真正關注的司法問題或所認知的問題癥結,大多屬於廣義的司法改革議題。其中獲得第一、二高票的問題,皆與媒體改革有關,第三高票的問題就是「受刑人出獄後謀生困難,再犯率高」,與獄政、更生輔導、社會安全網有關。

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評法務部長致全國檢察官公開信-兼論檢察官起訴品質的合宜監督之道

我們這篇投稿於報導者的文章,原來的標題是:「評法務部長致全國檢察官公開信-兼論檢察官起訴品質的合宜監督之道」。編輯可能認為原來的標題太過饒口,因此將標題簡化,但也因此讓整個文章的脈絡,容易令人產生誤解。
我們要說明的是,我們這篇文章的關懷,是從以下的脈絡進展的:
  1. 從檢察官起訴門檻與法院判決有罪門檻的不同,以及統計上我國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甚高,指出近期法務部長及多位政界先進,一方面將檢察官起訴被法院判無罪與起訴品質低落畫上等號的不當,另一方面指出我國檢察官實則在統計上,起訴定罪率並不低。

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關於對律師制度的意見—以「如何確保律師品質」為核心

近日行政院、vTaiwan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合作,以網路平台徵集律師與一般民眾對律師制度的意見(http://www.jrf.org.tw/articles/826),同時民間司改會在該網頁宣示「也認為律師制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並提出十大類問題,其中關於「2.律師是否應有公益時數、5.如何維繫律師之執業品質、6.律師養成的問題、7.律師執業權利之保障(青年律師執業困境的問題、應否擴大律師業務範圍)9.律師公會主管機關何屬」等問題,其實也正是法官改革司法連線(下稱法改司)向來關注的議題,並與法改司關於「擴大律師強制代理(就民事訴訟程序)、公開律師市場資訊」之訴求息息相關,甚至相輔相成。為什麼呢?

2016年2月28日 星期日

公開律師市場資訊-公平競爭,專業提升

棒球打者看打擊率,投手看防禦率,挑選律師要看什麼?當然看勝訴率!何處有律師市場資訊?沒有,真的沒有,這樣對消費者公平嗎?法官在法庭上常會遇到糟糕律師,偶爾遇到優秀律師,糟糕律師只需搞定委託人,照樣生意好,律師的專業未能反映在市場價值上,這樣對律師公平嗎?強烈要求律師主管機關(現為法務部檢察司,應改由司法院設律政處取代),應建置公開網站,主要功能包括登錄律師承辦案件之類型及勝負、承審法官為推薦與否之評價,供民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