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8日 星期日

便民查證司法真相-陽光透明,妥速澄清

法官要為自己的審判負責,若做得不好,被訐譙是當然,但公眾對司法之評論,是否基於正確資訊,而非隨利害關係人或靠煽腥色牟利之傳媒起舞?顯有疑問。但不能怪民眾善良而無知,而應檢討現有公開司法資訊之方式,如各法院發言人制度之強化,發言人僅是由院長的職務代理人兼任,宜增專人擴充為發言人室,並設置讓任何公民記者隨時就司法消息向法院發言人室查證之網路,可立即轉給被爭議的法官知悉、決定是否澄清,由發言人室於一定期限內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