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上班日的第一天,我們要和大家分享一篇,來自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投書。
我們歡迎也樂見我國引進人民參與審判的新制度(不論是哪一種型式的人民參與審判,我們保持開放的態度),但特別呼籲,任何重大的改革須經社會充分的討論,並且需要完整的配套措施。
以我們的近鄰日本為例,日本在十幾年前參考歐陸式的參審制度而實施了裁判員制度(中文簡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裁判員制度 ;日文簡介 https://ja.wikipedia.org/wiki/裁判員制度 ),並不是一朝一夕,而是在實施之前花了十年時間先籌備,可見司法改革應當格外審慎。在這邊也請各位臉友一同想一想,當前司法之所以讓人民不信任,關鍵原因到底在哪裡?
以我們的近鄰日本為例,日本在十幾年前參考歐陸式的參審制度而實施了裁判員制度(中文簡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裁判員制度 ;日文簡介 https://ja.wikipedia.org/wiki/裁判員制度 ),並不是一朝一夕,而是在實施之前花了十年時間先籌備,可見司法改革應當格外審慎。在這邊也請各位臉友一同想一想,當前司法之所以讓人民不信任,關鍵原因到底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