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政院、vTaiwan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合作,以網路平台徵集律師與一般民眾對律師制度的意見(http://www.jrf.org.tw/articles/826),同時民間司改會在該網頁宣示「也認為律師制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並提出十大類問題,其中關於「2.律師是否應有公益時數、5.如何維繫律師之執業品質、6.律師養成的問題、7.律師執業權利之保障(青年律師執業困境的問題、應否擴大律師業務範圍)9.律師公會主管機關何屬」等問題,其實也正是法官改革司法連線(下稱法改司)向來關注的議題,並與法改司關於「擴大律師強制代理(就民事訴訟程序)、公開律師市場資訊」之訴求息息相關,甚至相輔相成。為什麼呢?
理由在於,法改司主張「擴大律師強制代理(就民事訴訟程序)」,是希望在如今律師人數充足且有法律扶助制度的條件下,請律師奧援日益艱困的各法院民事庭,將顯無理由之訴訟或未經準備的當事人交由律師把關處理,讓捉襟進肘的司法資源花在刀口上,以真正維護當事人權益。但若缺乏律師提供公益服務時數、強化平民法律服務及法律扶助的機制,即貿然擴大律師強制代理,恐將限制經濟能力較差人民的訴訟權益;若在律師養成方面,未能確保律師普遍的品質,擴大律師強制代理,也恐將損及當事人的利益。然而,若能解決律師素質良莠不齊的狀況,確保律師執業的普遍品質,即有機會形成法院、律師、當事人三贏的局面。
確保律師品質,就是重點中的重點。律師服務應不諱言有其商業性,有消費者、有市場,律師行業才能存在,透過健全的市場機制,使律師公平競爭,律師要在市場上生存,就只有提高其服務品質或削價競爭二途,方能吸引消費者,消費者就比較可能取得CP值(性價比)較高的服務。現在問題是律師市場資訊並不透明,消費者無從取得律師市場資訊,對於任一位律師辦過案件的類型、數量、訴訟勝訴率、和解率、其他當事人或法官及檢察官對該律師之評價,都無從知悉;就律師的服務方式、收費方式及價格,也必須逐一上門去問,消費者對該市場資訊所知有限,就無法真正自由選擇適合的律師。況當事人與律師間法律知識不對等,素質不良的律師就能單憑人脈、話術鞏固客戶而生存,訴訟打輸了,說是法官太爛就行;無人脈背景的青年律師,就算再有才華及專業,也無法廣為人知,即造成劣幣逐良幣,案源重人脈而輕專業的畸形現象。而上述情形,顯然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對無人脈背景的青年律師而言,也非常不公平,更讓法院揹了不少黑鍋,不能置之不理。有沒有解決的辦法?有,而且不難。
我們提出的辦法是:法務部與司法院應合作建置公開網站,這個公開網站的主要功能包括登錄律師承辦案件之類型及勝負、承審法官或檢察官於個案就律師素質優劣之評價,供民眾查詢。即以律師之工作實績及專業評價為導向,由律師主管機關充分公開資訊;也避免片斷資訊遭人販售牟利,而造成資訊扭曲。
論者或許會懷疑,這不是一件大工程嗎?法務部或司法院有建置這類資訊的經驗及相關資料庫嗎?其實有的。事實上,司法院本來就有一套行之有年的評量律師及檢察官的內部資訊系統,供法官於結案時勾選填寫,只是這套系統,目前僅是供司法院自己於律師或檢察官聲請轉任法官時參考,而未做其他用途。這套系統雖與律師市場資訊公開之目的及功能有所不同,但至少有建置類似網站的經驗,技術上應不是問題。這個以公開律師市場資訊為其宗旨的網站,也許還可以承載許多相關功能,應該會很實用。也希望對此項計畫有興趣的法律人及資訊人共襄盛舉,一起向司法當局提供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