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怨激忿到,無法忍受「有教化可能」的各種判決理由(作文?)時,這樣的司法當然非改不可。
關鍵是,一再撤銷原本死刑判決而發回的,或者創作各種社會難以認同的「可教化」理由的,是年輕法官嗎?
甚至,近日登上報紙頭版引發熱議的殺妻殺女案,「相對年輕」的第一審法官,是判處被告死刑的。
我們實在不明白,年輕法官在這個議題上怎麼趴著也中槍。 關於我們對於年輕法官議題的回應,請參考我們日前的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judges.hammer/posts/1565962960376287
如果認為頭號司法問題出在不判死刑,改革是為了要法官實現殺人償命,其實不需要司法改革,修改刑法殺人罪,改成唯一死刑且不得以任何事由減輕其刑,就夠了。
(這使我們想起有鄉民打趣說過,「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但這樣的「正義」會不會太廉價。)
司法的確需要改革。上述這類普遍無法被人民認同的判決,也的確是一個重大問題。
但司法到底該怎麼改才對症下藥?
這個問題,我們不但想請問蔡總統,更想謙卑聆聽作為國家的主人的全民心聲。我們在此分享雲林地院王子榮法官的文章,衷心盼望司改列車穩健啟程,平安抵達。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60919/95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