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

我們的三大呼籲

一、司法改革,基層法官的聲音不能缺席;
二、司法改革,不能只有「改革在朝法曹」單一面向;
三、司法改革,政治部門(立法、行政)與司法部門應當是協力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