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政院、vTaiwan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合作,以網路平台徵集律師與一般民眾對律師制度的意見(http://www.jrf.org.tw/articles/826),同時民間司改會在該網頁宣示「也認為律師制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並提出十大類問題,其中關於「2.律師是否應有公益時數、5.如何維繫律師之執業品質、6.律師養成的問題、7.律師執業權利之保障(青年律師執業困境的問題、應否擴大律師業務範圍)9.律師公會主管機關何屬」等問題,其實也正是法官改革司法連線(下稱法改司)向來關注的議題,並與法改司關於「擴大律師強制代理(就民事訴訟程序)、公開律師市場資訊」之訴求息息相關,甚至相輔相成。為什麼呢?
標籤
關於司法行政
(16)
關於司法審判
(15)
大法官提名
(12)
法官心聲
(12)
假的恐龍法官
(9)
廣義司法改革
(8)
人民參與審判
(7)
司法資訊公開
(6)
法官過勞
(6)
違憲審查
(6)
判例決議檢討
(5)
捍衛司法尊嚴
(4)
死刑爭議判決
(4)
法官投書
(4)
法官退場機制
(4)
法庭看人生
(4)
誠摯呼籲
(4)
刑事羈押問題
(3)
法官進用養成
(3)
轉型正義
(3)
刑法肇逃罪
(2)
司法官人生
(2)
土地正義
(2)
民事強制代理
(2)
珍惜年輕法官
(2)
確保律師品質
(2)
聊聊訴訟吧
(2)
刑事精神鑑定
(1)
刑事舉證責任
(1)
刑事量刑問題
(1)
檢察官投書
(1)
檢察官起訴品質
(1)
獄政改革
(1)
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量刑怎樣行大家講分明──幾位基層法官的現身說法
肯亞案意外引起各界議論臺灣司法是否量刑過輕,正說明了我國社會對司法量刑的慣習確實普遍感到不滿。在法院的量刑已經成為司法不受信任的重要因素之一時,身為法官只有勇於將司法量刑的慣習向社會說分明,並且不預設立場地真誠與社會溝通討論,才是化解衝突的唯一出路,這就是我們寫作這篇文章投稿的動力。也期待各界朋友能多給些回饋囉。
原於4月25日刊登在: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410
全文如下:
近日由於肯亞事件中海外臺灣詐騙集團之司法管轄權問題,意外引起各界議論臺灣司法是否量刑過輕,以致屢屢輕縱詐騙集團。針對外界的聲音,身為第一線實務工作的法官,我們認為有必要就實務上常見的量刑慣例說分明,並提出我們的呼籲,以供各界思考。
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
法庭看人生之【殺人犯押不押】
又是開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的羈押庭。這是法官值班的日常。也許有些讀者不知道,法院跟醫院急診室一樣,24小時全年無休,在上班時間以外的時段,隨時總會有至少1位法官值班,處理各種「法律急診」,包括處理通緝到案的人犯、觸犯少年事件法的少年、有急迫性的保全程序(例如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案對建商財產的假扣押)、緊急保護令、精神病患強制住院、兒童少年緊急安置、提審以及檢察官聲請羈押、搜索、監聽等等。
這次是一個殺人未遂的案件。一個沒有工作的男子,跟媽媽伸手要錢要不到,不滿媽媽比較疼姊姊,竟然持家裡的菜刀要砍媽媽,媽媽邊逃邊呼救,姊姊上前阻止,結果脖子、臉部、雙手都被砍中好幾刀,當場鮮血四濺,有的傷口甚至長度超過10公分,所幸媽媽即時報警解圍。
這次是一個殺人未遂的案件。一個沒有工作的男子,跟媽媽伸手要錢要不到,不滿媽媽比較疼姊姊,竟然持家裡的菜刀要砍媽媽,媽媽邊逃邊呼救,姊姊上前阻止,結果脖子、臉部、雙手都被砍中好幾刀,當場鮮血四濺,有的傷口甚至長度超過10公分,所幸媽媽即時報警解圍。
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法律人不學無術?關於刑事司法精神鑑定的幾點澄清
這是我們在今年4月6日關鍵評論登出的投稿文章。由於原來的分享功能失效,我們重新把全文貼出,並提供關鍵評論的網址連結,歡迎對司法精神鑑定有興趣或專長的讀者,持續給我們寶貴的意見。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日前已經定讞的鄭捷殺人案,承審合議庭關於教化可能性vs.死刑的關係,採取與向來不同的見解,提供了另一種法學與刑罰學的思維,以後我們有機會再和臉友們深入分享。
原刊載於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9527
拜讀貴刊登載的黃致豪律師2016年4月1日在關鍵評論的文章〈不學無術的法律人,我們要陷害精神科醫師到幾時?〉,該文就刑事司法精神鑑定的部分,我們認為黃律師所陳述的刑事司法精神鑑定運作,與現行司法界在處理刑事案件精神鑑定實際狀況,有未盡相符之處,其他相關評論對司法也不盡公平。因此撰文澄清回應如下,以供社會公評:
原刊載於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9527
拜讀貴刊登載的黃致豪律師2016年4月1日在關鍵評論的文章〈不學無術的法律人,我們要陷害精神科醫師到幾時?〉,該文就刑事司法精神鑑定的部分,我們認為黃律師所陳述的刑事司法精神鑑定運作,與現行司法界在處理刑事案件精神鑑定實際狀況,有未盡相符之處,其他相關評論對司法也不盡公平。因此撰文澄清回應如下,以供社會公評:
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論現行司法官學院課程之缺失及改進方法
法官的養成,多年來一直是關心司法的各界人士念茲在茲的課題,而作為養成教育接受者的法官,其實也並未在改革的道路上缺席,只是他們的聲音,在社會上傳播的範圍一直有限,以致在改革的道路上能發揮的成效也有限。本專頁為彌補這個缺憾,決定針對這個議題,陸續將這些法官們投稿在期刊雜誌的文章,用一問一答的淺白方式介紹給大家(如果本專頁沒有特別在後面附加其他保留意見,表示本專頁也認同這些文章的主張)。
本篇是這個議題的第一篇引介文,我們介紹給大家的,是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時瑋辰法官在去年5月發表的「論現行司法官學院課程之缺失及改進方法」(發表於台灣法學雜誌第271期,第33-44頁)。
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民調缺乏專業態度
https://www.facebook.com/www.jaroc.org.tw/posts/1141267809237680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認同【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的聲明,並向社會呼籲: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是受國家託付行使司法權的公務員。守護法秩序、捍衛公平正義與憲法人權,是法官責無旁貸的使命。我們戰戰兢兢的知道,哪怕判對了999件案子,只要有1件出現爭議,都會打擊辛苦建立的司法公信。感謝各界的批評指教,我們為了全體國人會努力做更好。
特別拜託所有關心司法的朋友們,無論矚目案件或您周遭案件,請您除了媒體報導和親友傳述以外,務必撥冗用網路實地查閱判決內容。看完判決內容,若您仍有不同意之處,判決完全可受公評;若您因而發現判決受到誤解,也請您不吝為司法澄清。現在的司法,相比大眾印象中二、三十年前的司法,早有了長足的進步!我們期待您深入了解,並和我們一同讓司法更好。
判決要去哪裡查?請點選右邊司法院網址(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選取中間的「裁判書查詢」,再輸入查詢條件即可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認同【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的聲明,並向社會呼籲: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是受國家託付行使司法權的公務員。守護法秩序、捍衛公平正義與憲法人權,是法官責無旁貸的使命。我們戰戰兢兢的知道,哪怕判對了999件案子,只要有1件出現爭議,都會打擊辛苦建立的司法公信。感謝各界的批評指教,我們為了全體國人會努力做更好。
特別拜託所有關心司法的朋友們,無論矚目案件或您周遭案件,請您除了媒體報導和親友傳述以外,務必撥冗用網路實地查閱判決內容。看完判決內容,若您仍有不同意之處,判決完全可受公評;若您因而發現判決受到誤解,也請您不吝為司法澄清。現在的司法,相比大眾印象中二、三十年前的司法,早有了長足的進步!我們期待您深入了解,並和我們一同讓司法更好。
判決要去哪裡查?請點選右邊司法院網址(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選取中間的「裁判書查詢」,再輸入查詢條件即可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法庭看人生之【毫無合理懷疑的重量(交付帳戶篇)】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四面環海的島國,這個島國非常湊巧,跟台灣一樣,都有行政、立法、司法等機關的設置,甚至連相關法令規章制度,都跟現在的台灣一樣,而他,在這個島國擔任法官已經快十年了,這十年來,他出去都跟別人說,做法官很多時候就像在玩解謎遊戲,要儘量在各種千頭萬緒的事證中,勾稽出事件可能的原貌,大體而言,他玩這個遊戲都能樂在其中,但很多時候事實的混沌不明,以及每位當事人狀似誠懇的外表及文字底下,不為人知的竊竊私語,仍舊讓他感到疲憊,比如說現在看到的這個檢察官起訴的案子。
這件案子的被告(我們姑且稱之為老陳吧),客觀上做的事情大概是這樣的:他在O年O月O日,將他開設的三家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用郵寄的方式郵寄到外縣市的住址,接著一、兩天內,就有多筆款項匯入了其中一個帳戶,並旋即遭人提領一空,這些匯款人後來到警察局報案,每位都說是在電話中被人騙了,怎麼被騙的呢?原來這幾位民眾都有網購的習慣,而詐騙集團就是騙他們說,網購時誤觸分期付款設定,必須要遵照指示去ATM解除分期付款設定,而這些民眾因為過於驚慌,一下子也昏了頭,就遵照指示去做,而結果就是分別損失了十幾萬不等的金錢。
訂閱:
文章 (Atom)